下月起我国给予阿富汗等10国98%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
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9日了解到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决定,按照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%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》,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,自2022年12月1日起,对原产于阿富汗、贝宁共和国、布基纳法索、几内亚比绍共和国、莱索托王国、马拉维共和国、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、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、乌干达共和国和赞比亚共和国等1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%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。后续我国将继续根据换文进展,逐步给予所有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8%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。
标签:
[责任编辑:]
猜你喜欢
- (2022-11-11)如何助力中国建设更美好未来社会?丰田交出天花板级别方案
- (2022-11-11)双十一购车攻略之经济实惠,哈弗M6 PLUS给你幸福不贵
- (2022-11-11)第46届广州(锦汉)家居用品及礼品展览会助力外贸企业拓商机
- (2022-11-11)农业银行:县域绿色信贷业务余额突破1万亿元
- (2022-11-11)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——解读《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》
- (2022-11-11)用时代形象和精神感染人(坚持“两创” 书写史诗·新征程 新辉煌)
- (2022-11-11)工业题材创作的艺术突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