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姐花钱买的养老房,表妹一家住进去4年,房价涨了7倍不肯归还了

2023-07-02 22:20:12 来源: 顶端新闻

利益面前,会看透人心,有时候亲情会一文不值。

纠缠太多的恩怨也失去了意义,因为有的人心中衡量得失的标准,就是不吃亏。


(资料图)

65岁的李女士,在2005年花10万买了一套养老房,用的是妹夫的指标,本以为自己老了可以有个舒适的家,没想到,表妹一家住进去4年,看到房租涨价7倍,直接不肯还了。

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隐情,表姐还能不能要回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呢?让我们一起来了解,他们的经历,也许会给你一些启发。

01.妹夫的指标,表姐的钱

2005年的一天,表妹一家来找表姐,说村里房子拆迁,她家有一个买房的指标,但没有钱。

按照村里的规定,170平的房子只要10万元,表姐心动了,要知道,附近的商品房这个面积大约需要20多万。

她家经济条件比表妹强,一家人齐心协力凑出10万元,把钱给了妹夫,就用妹夫的名字买下那套房。

过了几年,房子盖好了,房价也涨了一些,表妹不愿意把钥匙直接给表姐,提出要表姐给自己一些补贴,如果没有她家的指标名额,表姐是不可能这么便宜买下那套房的。

她想让表姐给自己5万元,表姐心里不痛快,买房才花10万,这不是故意找茬吗?她反问表妹:“你小时候在我家吃住,我爸妈对你怎么样,就这么斤斤计较吗?”

姐夫还提出另一种补偿,他可以给妹夫介绍项目,可以让妹夫挣到20万至30万。

表姐试图以情动人,表姐夫想换一种方式,这两种想法都被表妹否决了,她要更直接一些,给钱。

后来,她看到村里贴出一份指标价格,上面写着一份指标值19万,她心里更不平静了,认为表姐买房才花10万,自己的指标价值19万,房子应该是自己的才对。

表姐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,她拿出曾让表妹夫写的一份协议和承诺书。

协议写明,房子是表姐花钱买的,属于表姐。

承诺书上表明,因为占用了妹夫的名额,如果房子拆迁造成了损失,表姐愿意给予适当补偿。

但这两张纸,表妹都不承认,认为自己不认可,而妹夫则说,自己是稀里糊涂签的字。

让人无奈,一个人如果不愿意承认,签下协议也有千万种理由回避。

02.房子暴涨,利益显人心

有人奇怪,既然表姐有协议,能证明房子是自己花钱买的,为何还要为难呢?

原因是房子没有独立房产证,属于小产权房,也就是说,表姐除了协议外,是没有办法证明自己跟房子关系的,因为写的是妹夫的名字。

表妹跟她商量,愿意拿15万给表姐,让她退出这套房。

表姐心里不愿意,这套房是她买来养老的,十几万现在根本买不了房,按照市值估算,这套房已经暴涨7倍,也就是说,当成10万买的房,现在已经价值70万左右。

她更希望有个养老的地方,甚至愿意给表妹20多万,只希望自己能安心住进去。

表妹看跟表姐商量不通,索性一家人搬进了房子,她不认为房子是表姐的,而是觉得住进了自己名字的房,天经地义。

在表妹心里,也有一套理由支撑,那就是房子增值,自己的购房指标也增值,总的来说,自己付出的价值比表姐的大。

看了她的做法,网友们也是无法理解。

有人说:“如果你真以为房子是你的,那买房的时候为啥不拿钱?原因是穷,看到房子升值了,就跳出来抢房子,违背信义的小人。”有人说:“这位表妹不地道,如果表姐不买你能有什么,看到房子涨了你眼红,如何贬值你拿钱吗?”也有人说:“翻脸不认人,表妹是典型的见钱眼开,如果表姐不要钱,当年你又买不起,现在不也是什么都没有吗?”还有人说:“表妹一开始是想要指标的好处费,后来发现指标很值钱,就索性占有了表姐买的房子,还理直气壮说得振振有词,一家人没诚信。”

在我看来,表妹是典型的精致利己主义者,她考虑问题只有自己的得失,根本不会去想别人的感受。

03.不占便宜,远离是非

网上有人问:“如果表姐买房后,痛快地给了5万指标好处费,是不是就不会有后面的矛盾?”

可以肯定地回答:不会!

原因有三。

第一,表妹不懂得感恩。

在两人的表述中,表姐父母照顾过表妹,这样的帮助是无偿的,他们也没有想过要回报。

但在问题遇到争议时,如果表妹能退一步,念到长辈对自己的照顾,也不会对表姐咄咄逼人,让表姐花了钱,也没有房子住。

第二,她选择性记忆。

买房时,一家人去求表姐买下,自然也不是做善事,而是希望从中得到一笔好处。

后来发现房子的价值超过好处费,立马改变主意,强调自己当初签协议是不情不愿,脑子是稀里糊涂。

如果真的稀里糊涂,还能过这么长时间不反悔吗?

过了十几年才说不情愿,跟去表姐家求人家买房,也太自相矛盾了吧。

第三,事情本身就有争议。

天上不会掉馅儿饼,如果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,也请多一点考量。

表姐就是看到事情有甜头,没有想那么多就掏出了钱,才有了后面的矛盾。

也再次提醒我们,不要轻易去占便宜,有些便宜的代价是巨大的,可能让你无法承受。

写在后面:

表姐花了钱买房,房子却被表妹一家住进去4年,而且还如此堂而皇之要占为己有。

不管这件事发生在谁身上,都是难以接受的,知人知面不知心,在利益面前,你永远不知道一个人可以自私到什么程度。

遇到这样的人,惹不起,躲得起。

因为你即便跟对方吵起来,到最后受气的也是你自己。

古人有句话说得好:“常与同好争高下,不与烂人争长短。”

有人建议表姐吃点亏,拿钱走人,也许自己会受到一些损失,但总比一直纠缠在这件事中强。

对此你怎么看?你觉得表姐该把房子让给表妹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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