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:一系列医保改革措施惠及各族群众

2023-08-12 10:32:09 来源: 西海都市报


【资料图】

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,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医疗救助省级统筹;城乡居民报付比例达72.1%;抗癌药、心脏支架等高额药品、高值耗材降价……一系列医保改革事项惠及全省各族群众,全省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。

在调整完善待遇政策,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方面,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医疗救助省级统筹,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改革,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,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。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,将年度内限额由120元提高到300元,支付范围扩大到三级以下所有医疗机构。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推动职工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向家庭成员互助共济式转变。调整优化医保“三个目录”,加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政策落地和使用监测,统一全省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和用药范围。通过综合施策,全省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付比例达83.5%,城乡居民报付比例达72.1%。

推进支付方式改革,扎实推进国家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,巩固提升西宁市DRG、海东市DIP改革成果,全面启动6州DRG付费改革。扩大日间手术病种,提高床位周转率,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。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引导医疗机构加强管理,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,引领医保、医疗健康发展。

加大集中招采力度,费用负担不断降低,先后参加国家组织的8个批次的集中带量采购,与9个省际招采联盟建立合作关系。同时,省内自行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,药品、耗材价格大幅下降,特别是抗癌药、心脏支架等高额药品、高值耗材,降价带来的实惠正在惠及更多的参保群众。

健全完善调价机制,联动药品、耗材集采成果,按照“总量控制、结构调整、有升有降、逐步到位”的原则,进一步支持医疗机构新技术、新项目开展,提高手术治疗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,降低CT、核磁等大型设备的检查费用,调整诊察、护理和床位等基础项目价格。加强与高校合作,开展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阶段性评估,为科学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供数据支撑。

后续,省医保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,巩固城乡居民医保省级统筹,稳步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,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。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完成国家确定的DRG/DIP付费改革目标任务。探索门诊支付方式改革。进一步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,在确保不增加群众负担,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,加快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,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。持续深化药品耗材招采改革,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和品种,优化货款直接结算方式,推进集采结果落地应用。

标签:

[责任编辑:]

最近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