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视权的法律依据有什么

2023-08-20 12:42:03 来源: 找法网

一、探视权的法律依据有什么

探视权的法律依据是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

【资料图】

二、起诉探视权法院怎么判?

法院判决探视权有以下情形:

1.离婚诉讼中,双方就孩子探视权达成协议,法院可以直接就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。

2.离婚诉讼中,只有一方提及孩子探视权,或者双方都提及,但双方在达不成协议,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直接进行判决。

3.双方自愿离婚后或者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,一方可以就探视权问题提起诉讼,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。

找法网提醒,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,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。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,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,可另行向法院起诉,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。除此之外,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。

三、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

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:

1.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才有探视权,有抚养权的一方无需探视权;

2.抚养权可以理解为一种义务,必须履行。探视权属于权利,可以不行使;

3.探望权只有父母才有,抚养权则不一定是父母才享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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