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财产分割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?分割财产过错方会适当少分吗?

2023-02-20 15:53:37 来源: 法务网

在说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时候,我们要知道此时只能对其中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,换言之,要是有证据证明该财产是一方个人所有的,那么在离婚的情况下,就不能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。另外,虽然,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在离婚的时候才会对共同财产分割,但这也不绝对。按照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》中的规定来看,在婚内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,需要就有法定情形,同时也要保证婚内分割共同财产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。这些情形就包括:

1、一方在婚内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损毁、转移、藏匿等行为,又或者通过一些手段虚构一些共同债务,损害到了对方的合法权益;

2、夫妻一方对他人负有法律上面的扶养义务,而被扶养人身患重大疾病,需要就医治疗但同时另一方不愿意支付相关医疗方面的费用的。

而在离婚的时候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,也区分为了两种情况,包括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。

1、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:

从法律角度来讲,如果夫妻离婚可以就双方共有的财产分割协商达成一致的话,自然是最好的。

这个时候只要是在法律规定下进行的财产分割,也就是没有出现违法的情况,同时对财产的分割也没有出现无效的情况,那么不管夫妻怎么就财产进行分割,其实法律都是不会作出干涉。而从实际来看,这也就出现了离婚一方净身出户的情况。当要是在诉讼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,一般是不会判决一方离婚净身出户的。

协议方式下分割财产,离婚夫妻就可以进行充分的约定,比如什么财产分给哪一方,哪些财产一方占比多少另一方又占比多少等等。

2、离婚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:

一般离婚夫妻无法协商分割共同财产的,往往会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,也就是我们说的离婚诉讼。这个时候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的,在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况下判决夫妻离婚,也会同时对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处理。

此时法官处理共同财产问题,往往就会遵循一定的分割原则,而不会像当事人自由约定分割那么随意。这方面的原则,在《婚姻法》、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等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,包括了五个方面,

(1)离婚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循男女双方平等的原则,不能因为其中一方工资收入低,就可以多分一些财产。但若是一方离婚之后生活确实困难的,则可以适当的多分一些,需要注意,这里多分财产的依据不同。所以一般来说诉讼分割离婚财产,往往都是双方均等的分割。

(2)对于女方和未成年子女,可以适当的给予照顾。其中,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的财产,虽然属于家庭财产中的一部分,但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,因此不能对这部分财产要求分割。而女方在工作、能力等方面,整体上来说要比男方若一些,因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能就需要适当的照顾女方,也就是多女方多分得一些财产。

(3)实际分割财产的时候,并非什么东西都是一方一半,也就是分得部分实务。针对现金,这样来分割其实还行。但如果是房子、车子,如果非得要一方一半的话,可能操作起来就会很麻烦,同时也会减损财物的经济价值,得不偿失。因而,如果是比较特殊的财产,在保证财产效用、性能和经济价值等前提下,可以变换其他的方式进行分割,包括折价补偿、出售之后分割对价等等。

(4)再次强调了,离婚夫妻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不分,而不能分割他人的财产,当然也不能分割国家、集体的财产。若在财产分割约定中有分割到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,那么往往会导致这部分内容无效。

(5)对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,可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损毁、灭失、消耗等情况出现,但是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对这部分作出补偿的。

实际对夫妻财产进行处理的时候,考虑到离婚夫妻的情况不同,那么最终作出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。当然,我们也要注意一种情况,夫妻可能是因为一方存在过错而导致离婚,这个时候分割财产,其实也是允许对过错方适当少分财产。

标签: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 审理期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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